【阳性强化法基本原理】
行为主义理论认定行为是后天习得,并且认为一个习得行为如果得以持续,一定是在被它的结果所强化。所以如果想建立或保持某种行为,必须对其施加奖励,如果要消除某种行为,就得设法给予惩罚,这种被称为“赏罚法”的行为矫正方法,完全适用于出现行为障碍的求助者。以阳性强化为主,及时奖励正常行为,漠视或淡化异常行为,这种方法就叫做阳性强化法。例如代币法。阳性强化法广泛应用于儿童行为问题矫治。
【概述及创始人】
阳性强化法(Positive reinforcement Procedures)或称正性强化法,应用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强调行为的改变是依据行为后果而定的,其目的在于矫正不良行为,训练与建立某种良好行为。即运用正性强化原则,每当儿童出现所期望的心理与目标行为,或者在一种符合要求的良好行为之后,采取奖励办法,立刻强化,以增强此种行为出现的频率,故又称奖励强化法。
“阳性强化法”属于行为治疗法,创始人为巴甫洛夫和霍尔。行为主义理论认为:“行为是后天习得,一个习得行为如果得以持续,一定是在被它的结果所强化,如果想建立或保持某种行为,必须对其施加奖励”。
阳性强化法就是在一种行为之后,继之以强化奖赏,则会增加这种行为的发生。阳性强化法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对人的行为形成与矫治的一种重要方法。所谓阳性强化法,是指当某一行为在某种情况出现后,即时得到一种强化物,如果这种正强化物能够满足行为者的需要,则以后在同样或类似情景下,这一特定的行为的出现机率会升高。通俗地说,阳性强化法即对正确的行为进行及时奖励,对坏的行为予以漠视和淡化,促进正确的行为更多地出现。
其目的是通过奖赏、鼓励等方式使某种行为得以持续,其适用于治疗多动症、学习困难等。在应用阳性强化法前要确定希望儿童改变什么行为(确定靶行为)及确定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是什么;设计新的行为结果取代原来的行为结果;同时对儿童出现适宜的行为时,立即给予阳性强化,例如奖赏、鼓励等。奖赏在儿童行为治疗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当儿童出现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良好行为时,立即给予奖赏,使儿童感到愉快和满足,从而形成良好的习惯。或者通过塑造培养和增加某种新的行为,例如当儿童完成规定行为时,就予以奖励,持之以恒,以促进儿童注意力的发展。可与自我控制法一起应用,指导患儿用自我监督、自我强化等方法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患儿每天将自己的行为做记录,1周后比较,比较不适宜行为出现的次数,行为有进步则给予奖赏。奖赏物包括初级奖赏,活动奖赏,社会奖赏。鼓励的目的是促使儿童自愿地、主动地去学习重复某些良好行为。鼓励的种类一般以精神或语言刺激为主,随时可以进行。
【行为疗法基础理论】
创始人是巴甫洛夫和霍尔。这种应答性经典条件反射在治疗中的应用就称为行为治疗,最初是通过华生等人对儿童的动物恐怖脱敏发展进来的。根据这一原则而建立的第一个系统的行为治疗模式是50年代由沃尔甫提出的,称为交互抑制的系统脱敏法。第二种成分是操作条件反射——斯金纳,在治疗中的应用称为行为矫正,应用于个体治疗和集体治疗。第三种成分称为认知行为治疗,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治疗思想的融合。
阳性强化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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