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疗法治疗不良习惯
所谓厌恶疗法,是指某种不良习惯一出现,就立即给以刺激性的惩罚,使其感到厌恶而控制不良习惯的重现。这种疗法的特点是既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又是患者自愿接受的。它对于嗜酒、同性恋、冲动、口吃、易装癖、露阴癖、恋物癖很有疗效。经常用的手段是电击与脱水吗啡(一种令人恶心的药物)。有时令人难受的狂笑、噪音等也被用来为治疗服务。
有人为了治疗一个十九岁女孩的口吃,每当她说话结巴时就给她听78到124分贝的卡嗒声,几个月后,她的口吃习惯基本上消失了。
对待嗜酒者,专家们采用了脱水吗啡和电击同步进行的方法:在他们面前摆上酒,一旦他们喝酒就给以电击,并且让他们吞服脱水吗啡。不久,他们对酒产生了极大的厌恶。
有一位二十七岁的青年,患有严重工业的恋物癖,专家在他面前放上许多女人用的小衣服,让他去拿,每当他拿时就及时给以电击或出示让他恶心的物品,六个星期后,他的症状明显减轻。
厌恶疗法的进行,要注意以下各点:
第一,认真掌握患者的情况,详细了解其不良习惯严重的程度。
第二,把治疗方法毫不隐瞒地告诉患者,并确信他真诚的愿意接受治疗。
第三,选准患者厌恶的刺激,因人制宜地制定治疗方案。
第四,需要借助适当的工具和药品。
第五,随时掌握治疗情况,一经发现不良习惯不再复发立即停止治疗。
有位年近半百的男子,不知怎么搞的形成了一种古怪的习惯,就是不停地想洗手,这个古怪习惯已有二十五年的历史,他用了许多自我克制的方法都无济于事。最后还是电击法,仅仅六周,他就不再有想洗手的冲动。
有一个三十三岁的男性特别迷恋皮夹子与童车,并通过损坏它们来发泄其性欲。治疗过程中,专家给他注射脱水吗啡,他一觉得恶心,就给他看一大堆皮夹子和童车以及这些东西的彩色照片。这种治疗每隔两小时进行一次,不分白天黑夜持续进行。在他睡觉的四周也全放着他曾迷恋过的物品。到了第九天,他终于失声哭泣起来,一个劲地大叫:"把这些鬼东西统统拿走!"
厌恶疗法是某一不良的行为习惯已经对人构成极大威胁,或者其程度已经严重到可能要触犯法律,而用其他方法都无效时才不得不使用的一种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带有很强的惩罚性,有时会伤害一个人的自尊心。因此,是否采用这种方法,一定要看准对象,权衡利害,千万不能草率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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