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asha 于 2014-4-20 13:55 编辑
儿童的梦简短,明白,易于了解,其意义虽不含糊,但究竟不失为梦。然而儿童的梦也不都属于这个类型。儿童期的初年开始出现化装的梦,五岁和八岁之间的儿童的梦,据记载,已具有成人的梦的一切特点。但是假使你以初具精神活动或四五岁这一时期为限,便可发现一系列的所谓幼稚的梦,到了儿童后期还可以有这同一类型的梦;甚至成人的梦,在某种情形下也可与婴孩的梦同样幼稚。
根据这些儿童的梦,便不难对于梦的主要属性,有确实可靠的了解。
(一)要了解这些梦,可不必进行分析,也不必应用任何技术。对于述梦的儿童也不必加以询问。然而关于他的生活,我们却要略有所知;每一个梦都可释以前一日的经验。因为梦就是心灵在睡眠中对于前一日经验的反应。
现在举几个例子如下,作为进一步结论的根据。
(1)一个一岁又十个月的小孩要送别的孩子一篮樱桃作为他生日的礼物。他显然不愿意,虽然他自己也可得一些樱桃;第二天早晨,他说自己梦见赫尔曼已将樱桃吃完了。
(2)一个三岁又三个月的小女孩第一次游湖。返回时不愿上岸,放声大哭;在她看来,湖上时间过得太快了。第二天早晨,她说自己昨晚又梦见游湖。我们可揣想她梦中游湖的时间必较长于白天。
(3)一个五岁又三个月的男孩和他人同游哈尔斯塔特附近的厄斯彻恩塔尔。他以前曾听说哈尔斯塔特在德克斯坦山的山脚下,他对此山很感兴趣。从奥西地方的房子内,可以看见德克斯坦山,从望远镜中可能看见山顶上的西蒙尼小屋。这个孩子曾一再用望远镜去看这个山顶上的小屋,但没有人知道他是否看见。这次旅游,开头便带有一个愉快的期望。每有新山在望,他便问那是否就是德克斯坦山。可是每次得到的都是否定的答复,于是他渐觉扫兴,立即默不作声,也不愿和他人再走上几步去看瀑布。人家以为他太疲劳了,但是第二天早晨,他很高兴地说:“昨夜我已梦见在西蒙尼小屋之内了”。所以他加入这次旅游,就是怀着这个期望的。关于路程,他仅重复以前听到的话:“你必须在山上走六个小时,才到山顶”。
由这三个梦看来已足见一斑了。
(二)这些儿童期的梦是不无意义的;它们都是完全的、可以了解的心理动作。前面讲过你们要记得医学上梦的见解,还要记得有人把梦比喻为不谙音乐者在钢琴键盘上的乱弹。上面征引的儿童的梦便绝对和这种说法互相抵触了。最可怪的是,一个儿童能在睡眠时做成完全的心理动作,而在同一情境之内的成人仅仅满足于间断的反应。况且我们可以有各种理由断定儿童的睡眠是要比成人的睡眠更熟更深的。
(三)这些梦既未经过化装,所以不必解释:其显意和隐意互相一致。我们因此可以断定化装不是梦的主要属性。我想这句话你们必定是相信的。但是经过仔细的研究,不得不承认这些梦也不无化装,虽然是程度很浅,但梦的显意和隐意之间总多少有些区别。
(四)儿童若对日前的经历感到遗憾,抱有希望或有不曾满足的愿望,便以做梦为反应。儿童借梦以直接满足这个愿望,毫无掩饰。至于体外或体内的刺激在扰乱睡眠和产生幻梦上所占的地位,现在也可以讨论一下。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知道一些明确的事实,但是这些事实只可用以解释极少数的梦。在儿童的梦中,则难以看出这种身体刺激的影响;因为儿童的梦是完全易于了解的。然而我们也不必因此而放弃这个刺激生梦的观念。我们只要问扰乱睡眠的刺激除身体的刺激之外为什么一开始就忘记了还有心理的刺激?我们知道扰乱成人睡眠的大半是这些心理的刺激;因为这些刺激往往使成人们不能引起睡眠所需要的心理情境,——即和外界脱离关系的情境。他们不愿意打断生活;他们宁愿继续正在做的工作,这就是他们不睡眠的原因。所以侵扰儿童睡眠的心理刺激是不曾满足的愿望,他对此的反应就是梦。
(五)我们就是从这个捷径而知道梦的功能的。假使梦是对于心理刺激的反应,则梦的价值就在于使兴奋求得相当的发泄,以消除其刺激而使睡眠继续下去。这个发泄如何在动力上因梦而得以实现,尚无所知,然而我们已知道梦不是睡眠的捣乱分子(以此责备梦的颇不乏人),却是睡眠的保护人,使不受扰乱的影响。我们原易以为没有梦则睡眠较深,然而这个见解是错的;其实没有梦的帮助,则睡眠将不可能,我们所以睡得好,都是因为有梦。梦也不免使我们稍受干扰,然而这正好象巡警在驱逐扰乱治安者时不免要发出枪声一样。
(六)梦因愿望而起,梦的内容即在于表示这个愿望,这就是梦的主要特性之一。此外还有一个不变的特性,就是梦不仅使一个思想有表示的机会,而且借幻觉经验的方式,以表示愿望的满足。“我很想游湖”是引起梦的愿望;至于梦的内容则为:“我正在游湖”。所以即就这些儿童期的简单的梦而言,梦的隐意和显意之间仍略有区别,隐意经过化装将愿望译为经验。释梦的时候,须先将这种化装作用设法还原。假使这是一切梦的最普遍的特性之一,我们便可知解释前述各梦的方法了:“我看见兄弟手持竹节”的意思并不是“我的兄弟正在节省开支”,而是“我希望我的兄弟要节省开支”,这两个普遍特性之中,第二个比第一个更容易为大家所公认。只是经过广泛的研究之后,我们才相信引起幻梦的常常是一个愿望,而不能是一种成见,目的,或者谴责;但是其它特性并不因此而变,就是说梦不仅重复引起这个刺激,而且因为译成一个经验,就使刺激消灭而安静了。
(七)就梦的这些特性而言,我们又可将梦与过失加以比较。在过失里,我们曾辨别出来一个牵制的倾向和一个被牵制的倾向,过失就是两者的调解。梦也属于这个范畴;其被牵制的倾向当然只是睡眠的倾向,而牵制的倾向乃是一种心理刺激,我们称之为(力求满足的)愿望,因为现在我们还找不到牵制睡眠的其它的心理刺激。梦也是一种调解的结果;我们睡觉了,可仍经历着愿望的满足;我们满足愿望了,同时仍持续着睡眠。所以两种倾向各有一部分成功和一部分失败。
(八)你们要记得我曾想借“昼梦”来解决梦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些“昼梦”确实是满足愿望,满足野心或情欲,然而采取的方式为思想或想像,虽很生动,但绝不同于幻觉的经验。因此,梦的两个特性虽较欠确定,但仍为“昼梦”所同有,然而为睡眠所特有而为醒时所不能有的那一属性则完全缺乏。在语言中,我们也同样发现满足愿望是梦的一个主要特性。而且假使梦中的经历不过是想像重现的一个方式,这个方式只在睡眠的特殊状况下才有可能——我们或可称之为“夜中昼梦”(“anocturnalday-dream”)——那么我们便可知道做梦如何可以消除刺激而导致满足;因为昼梦也是满足愿望的一种心理活动,这也就是人们为什么有昼梦的唯一原因。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俗语也具有相同的意义。俗话说:“猪梦橡实,鹅梦玉米。”“小鸡梦什么呢?梦见谷粒。”这些谚语所说的已由儿童降至动物,其所主张的梦的内容也是愿望的满足。还有许多成语也是指的同一件事,譬如“美妙如梦”;“此事为梦想所不及”;“就连最荒唐的梦也不能有此想像。”可见俗语的含义也和我们的见解相呼应。当然,也有所谓“焦虑的梦”(anxietydreams),痛苦的梦,或无关痛痒的梦,然而这些都没有相当的成语。我们固然也有“恶梦”这个名词,但是据普通的用法,“梦”总是带有一些满足愿望的涵义。无论何种谚语决不至于说猪鹅梦见被宰杀的。
梦的这个满足愿望的特性竟为一般谈梦者所疏忽,自然是令人费解的。其实,他们也常看得见这一层;但是从来没有人承认它是梦的特性,而用来作为释梦的引线。他们究竟为什么这样做,一加揣想,便可知道,这留待以后再讨论吧。
现在来看看由儿童的梦的研究,几乎不费力气而得的究竟有多少知识!我们已经知道(1)梦的功用在于保护睡眠;(2)梦由两种互相冲突的倾向而起,一要睡眠,而一要满足某种心理刺激;(3)梦为富有意义的心理动作;(4)梦有两个主要的特性,即愿望的满足和幻觉的经验。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几乎已忘掉我们是在研究精神分析了。除了前面曾举出的梦和过失的关系之外,我们这个研究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帜。任何一个对于精神分析的假定一无所知的心理学家,对于儿童的梦都可能作同一解释。但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作这样的解释呢?
假使一切的梦都幼稚如此,那么梦的问题早已解决,我们的研究也早已完成,就不必去询问梦者,也不必去谈什么潜意识或引用自由联想的方法了。这显然是我们所应继续努力的方向。我们已一再发现,有些特性据说是普遍有效的,到后来证明只以某种少数的梦为限。所以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儿童的梦所表现的特性是否较为稳定,或意识不明显而愿望不易看出的梦是否也具有这些属性?我们的意见以为这些梦已经过多次化装,所以不能立即加以判断。我们更以为要分解这种化装,必须求助于精神分析法,研究儿童的梦的意义则没有这个需要。
至少还有一类梦和儿童的梦相同,也未经过化装,并容易认出是愿望的满足。这些梦都由迫切的生理需要——如饥、渴、性欲等——所引起,作为愿望的满足即在于对这些体内刺激的反应。譬如我所记载的,有个一岁又七个月的小女孩,梦见一种菜单,上面有她自己的姓名(F.安娜,……)草莓,覆盆子,鸡蛋,奶油面包),她因吃了水果,积食不化,不得不挨饿一天,此梦就是这个情境的反应。同时,她的祖母,六十八岁又五个月,因为浮动肾脏(floating kidney)不得不断食一天,当夜就梦见有人请她聚餐,面前尽是山珍海味。其他如饥饿的囚犯,和粮绝的游历家及探险家都常梦见得食充饥。譬如诺顿斯柯尔德在他讨论南极的书(1904年)内,叙述他自己和探险队过冬的生活如下(见卷一,336页):“我们的梦明显地表示出我们当时的思想方向。我们做梦从来没有象那时那么多,那么鲜明。就是那些很少作梦的朋友,当我们在早晨交换梦景的时候,也常有长梦可作谈料。
我们所有的梦都有关那遥远的乡土,但有时也梦见我们当时所处的情境,——饮食是梦的主要对象。有一位朋友往往夜梦大嚼,早晨说自己已吃了三道菜而深感愉快。还有一位梦见满山都是烟叶;又有一位梦见扬帆而来的船只,最后不再看见有冰块了。还有一梦也值得一提:邮递员手持信件而来,反复解释他迟来的原因;他说信先送错,然后费了许多周折才将信件取回。睡梦中尽管有许多更奇突的事情,但是最足以令人惊异的,就是我自己几乎所有的梦或我听他人所说的梦都缺乏想象。假使我将这些梦都记载下来,一定会大大引起心理学的兴趣。梦既能使大家心满意足,则我们如何思慕睡乡,你们便可想而知了。”此外我想再引一段,这次是杜普里尔的话:“派克旅行非洲,在几乎渴死时,常梦见家乡的水源丰富的山谷。特伦克在马格德波格的城堡内挨饿时,曾梦见为美食所围绕;乔治·巴克曾参加富兰克林的第一次探险,当粮绝将死时,常梦饱食。”
无论何人若因晚餐多进美食,入夜大渴,便不免梦见喝水。大饥大渴可不能因梦而止,于是口渴醒来时不得不真喝水。此时梦确无实际的功用,但显然可见梦的引起的目的是在于保护睡眠,不使刺激惊醒梦者而采取行动。如果愿望的强度较弱,则“满足愿望的梦”往往能达到满足的目的。同样,性欲的刺激也可因梦而得到满足,但是这种满足自有特点,值得我们注意。因为性欲的冲动不象饥渴那样地依赖外物,所以梦遗也可使梦者得到真实的满足;不过对外物的关系也颇重要(这一层等后来再讲),所以这真实的满足仍不免与梦的对象有联系,只是化装不明显罢了。象兰克所说过的,梦遗这一特点可用来作为研究梦的化装的适当对象。至就成人而言,愿望的梦常于满足之外,兼有其他纯由心造的事物,我们要懂得这种梦,仍须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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