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搜索
查看: 90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负强化在实践中的应用

[复制链接]

1275

主题

1476

帖子

566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664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20 09:4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以使这些行为削弱甚至消失,从而保证目标的实现不受干扰.


  斯金纳提出的强化理论分为两种类型:正强化和负强化。斯金纳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办法来影响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其行为。所谓强化,从其最基本的形式来讲,指的是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可把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在管理上,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上需要的行为,从而加强这种行为;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与组织不相容的行为,从而削弱这种行为。正强化的方法包括奖金、对成绩的认可、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提升、安排担任挑战性的工作、给予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负强化的方法包括批评、处分、降级等,有时不给予奖励或少给奖励也是一种负强化。


   ( 1)负强化的例子


  案例1:我们班里有一个学生,作业速度非常慢,常常拖拖拉拉,做做停停,爸爸妈妈对于孩子这个缺点无可奈何。但是孩子又非常喜欢看电视,常常因为看电视又影响做作业的质量和速度。结合这两点,我告诉家长,以看电视作为惩罚的刺激物,只有当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或者只有孩子完成作业后才可以看电视,否则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他看电视。坚持一段时间后,发现孩子完成作业的速度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案例2:班级里有几个同学总是养不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当同学们都在认真朗读时,他们都会在一边摆弄小东西,或者独自做其他事情。老师观察到这种情况之后宣布,如果被老师发现你没有读书,就会在下课时取消课间休息时间,抄写课文的规定段落。而且不和学生讨价还价,一旦发现,课下及时进行惩罚,多次之后,这些学生为了逃避课下的段落抄写,课堂上读书的自觉性和意识逐渐提高。


  (2)使用负强化注意要点:


  A、必须与惩罚配合起来使用。没有相应的简单明确的惩罚措施,孩子逃避惩罚的行为就不会出现,也就不可能形成负强化。


  B、必须应用于良好行为的建立


  很显然,负强化比惩罚更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不仅可以使个体表现良好行为,以避免厌恶的刺激;同时还使犯错者改过自新,表现出良好行为。因此,负强化主要针对孩子的良好行为的出现或维持。


  C、负强化如果想收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在客观、一致的情况下。就是无论任何时候,我的惩罚都是一致的,而且对待任何同学都是一样的,对待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出现的行为都是一样的。


  D、负强化同时要求具有及时性,不能在间隔一段时间后才给予相应的惩罚。当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时,如果能够及时执行既订处罚,可以帮助孩子建立起“不良行为”与“处罚”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才能在孩子的观念中建立起逃避惩罚的反应意识。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7

帖子

78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78
QQ
沙发
发表于 2016-5-23 14:43: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马鞍山
学习中  还没有接触过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5

帖子

167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7
板凳
发表于 2018-5-11 09:12: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贵州黔东南州
谢谢分享啦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查看提醒
查看提醒
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962110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免责声明:论坛发布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交流使用,如果有侵犯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署名、改正或删除,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QQ| 手机版|小黑屋| 心理老师大本营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1( 沪ICP备13015608号-3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1259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