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搜索
查看: 86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素材库]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社区服务制度

[复制链接]

196

主题

309

帖子

102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23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4:0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浦东新区
本帖最后由 wanwan412 于 2014-4-14 16:43 编辑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社区服务制度


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社区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咨询室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七、咨询人员接待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无条件接待来访者。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并做好工作记录。

八、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九、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十、咨询人员针对一般心理问题进行辅导,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如遇到心理问题较严重的要转介到专业医院就医。

十一、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二、辅导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三、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券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

主题

274

帖子

334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34
QQ
沙发
发表于 2014-10-15 15:12: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浦东新区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进社区服务?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查看提醒
查看提醒
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962110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免责声明:论坛发布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交流使用,如果有侵犯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署名、改正或删除,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QQ| 手机版|小黑屋| 心理老师大本营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1( 沪ICP备13015608号-3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1259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