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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纳(J.S.Bruner)的认知发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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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08:4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本帖最后由 sasha 于 2014-4-24 08:43 编辑

布鲁纳(1915— )是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哈佛大学教授。他于1960年创建了哈佛大学认知研究中心,任中心主任;1962—1964年间任白宫教育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教育过程》、《思维的研究》、《认知心理学》、《发现的行为》。

布鲁纳的认知学习理论受完形说、托尔曼的思想和皮亚杰发生认识论思想的影响,认为学习是一个认知过程,是学习者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而布鲁纳的认知学习理论与完形说及托尔曼的理论又是有区别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完形说及托尔曼的学习理论是建立在对动物学习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的,所谈的认知是知觉水平上的认知,而布鲁纳的认知学习理论是建立在对人类学习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的,所谈认知是抽象思维水平上的认知。其基本观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学习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

认知结构是指一种反映事物之间稳定联系或关系的内部认识系统,或者说,是某一学习者的观念的全部内容与组织。

人的认识活动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发展成对事物结构的认识后,就形成了认知结构,这个认知结构就是类目及其编码系统。

布鲁纳认为,人是主动参加获得知识的过程的,是主动对进入感官的信息进行选择、转换、存储和应用的。也就是说人是积极主动地选择知识的,是记住知识和改造知识的学习者,而不是一个知识的被动的接受者。布鲁纳认为,学习是在原有认知结构的基础上产生的,不管采取的形式怎样,个人的学习,都是通过把新得到的信息和原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去积极地建构新的认知结构的。

布鲁纳认为学习包括着三种几乎同时发生的过程,这三种过程是:新知识的获得,知识的转化,知识的评价。这三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学习者主动地建构新认知结构的过程。

2.强调对学科的基本结构的学习

布鲁纳非常重视课程的设置和教材建设,他认为,无论教师选教什么学科,务必要使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即概括化了的基本原理或思想,也就是要求学生以有意义地联系起来的方式去理解事物的结构。布鲁纳之所以重视学科的基本结构的学习,是受他的认知观和知识观的影响的。他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是一种具有层次的结构,这种具有层次结构性的知识可以通过一个人发展的编码体系或结构体系(认知结构)而表现出来。人脑的认知结构与教材的基本结构相结合会产生强大的学习效益。如果把一门学科的基本原理弄通了,则有关这门学科的特殊课题也不难理解了。

在教学当中,教师的任务就是为学生提供最好的编码系统,以保证这些学习材料具有最大的概括性。布鲁纳认为,教师不可能给学生讲遍每个事物,要使教学真正达到目的,教师就必须使学生能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一套概括了的基本思想或原理。这些基本思想、原理,对学生来说,就构成了一种最佳的知识结构。知识的概括水平越高,知识就越容易被理解和迁移。

3.通过主动发现形成认知结构

布鲁纳认为,教学一方面要考虑人的已有知识结构、教材的结构,另一方面要重视人的主动性和学习的内在动机。他认为,学习的最好动机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而不是奖励竞争之类的外在刺激。因此,他提倡发现学习法,以便使学生更有兴趣、更有自信地主动学习。

发现法的特点是关心学习过程胜于关心学习结果。具体知识、原理、规律等让学习者自己去探索、去发现,这样学生便积极主动地参加到学习过程中去,通过独立思考,改组教材。“学习中的发现确实影响着学生,使之成为一个‘构造主义者’。”学习是认知结构的组织与重新组织。他既强调已有知识经验的作用,也强调学习材料本身的内在逻辑结构。

布鲁纳认为发现学习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提高智慧的潜力。

(2)使外来动因变成内在动机。

(3)学会发现。

(4)有助于对所学材料保持记忆。

所以,认知发现说是值得特别重视的一种学习理论。认知发现说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强调已有认知结构、学习内容的结构、学生独立思考等的重要作用。这些对培育现代化人才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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