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职责:在学生群体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细心留意周边同学生活及心理危机;上传下达,密切同学与心理咨询机构的联系;为本班同学提供切实有效和及时的心理支持。
2.工作目标:协助本班学生健康成长。
3.工作性质:预防性、发展性。 二、阳光心理辅导员选拔要求
学生心理工作是一项专业的助人工作,要求学生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具有以下条件:
1.对心理学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乐观,善于倾听,人际关系和谐;
3.责任心强,能起到发挥心理委员联系学校、班级和学生的纽带作用;
4.学生心理辅导员还需接受专业的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
5.另外学习成绩也要保证在全班前1/2之内。 三、阳光心理辅导员选拔办法 。每个班级各选2名,男女各一名,以班主任推荐,本人自愿为原则。学生心理辅导员一经确定,优先参与心理咨询中心举办的各种心理辅导活动,并进行定期的培训。
阳光心理辅导员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
1.一经成为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不得随意更换。
2.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要认真、及时地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和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和心理辅导的技巧。
3.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工作例会,不得缺席。
4.帮助学校心理辅导员老师了解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5.在学校心理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帮助个别有心理困扰的同学。
6.了解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情况(如主要的活动安排、服务内容等),帮助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与宣传工作,为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的信息报告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和注意事项:
1.心理健康的“五早”预警机制:早发现、早研制、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
2.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的信息报告制度: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周向班主任和心理辅导员老师报告一次,并填写《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周报表》,随时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帮助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发现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并跟踪了解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3.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的保密制度:在做好定期信息报告的同时,一定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严禁与班级其他同学、朋友议论。
4.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应重视7个重要时间段:毕业生离校前后,节假日,考试前后,开学前后,重大活动前后,新生入学前后,季节交替之时。
5.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要关注重点群体:贫困生,性格内向生的,特殊家庭的,行为异常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直系亲属有家庭病史的,成绩下降的,本身经历了重大变故的,网络成瘾的。
6.班级心理委员(阳光心理辅导员)了解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学期末对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撰写一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