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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班级心理委员选拔及培养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进一步加强中南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以及《关于下发<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大党字【2001】10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规定规范全校所有本科学生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与管理,推进大学生朋辈辅导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委员工作目标和性质 1、 工作目标:协助本班学生健康成长。 2、工作性质:预防心理障碍产生、促进心理素质发展。
三、大学生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心理委员是各班级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职责为: 1、大力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全班同学培养良好心理素质。 2、积极配合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心理健康协会、二级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和各学院的日常工作。 3、组织形式多样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定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 5、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组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的开展朋辈间心理辅导。 6、当本班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应准确、迅速地上报班导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2)因心理问题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3)因心理问题有离校出走、离家出走倾向者;(4)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残、自杀、杀人和实施其他过激行为,或有实施这些行为倾向者。
四、大学生心理委员选拔要求 学生心理工作是一项专业的助人工作,需要大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乐于助人与奉献; 2、善良乐观,善于倾听,带人耐心、宽容,人际关系好; 3、情绪管理能力较好,善于合作,能独立工作; 4、观察力、理解力、语言表达力较好; 5、保密、诚实、守信,工作有责任心; 6、学习成绩好。
五、大学生心理委员选拔办法 1、班级心理委员由学生自愿报名,通过班级选举产生候选人,每班一人,各班候选人由学院心理专干负责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建立班级心理委员管理档案。 2、班级心理委员按照班级学生干部进行管理。班上其他同学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担任“心晴”志愿者,参与心理委员的培训,协助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但不作为班级学生干部成员。 3、管理、考核和表彰:学生心理委员作为班级学生干部之一,其日常工作由学院指导和考核,根据工作情况综合测评适量加分。学校每年对工作优秀的心理委员给予表彰奖励。 4、工作时限:原则上班级心理委员不宜频繁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新任心理委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
六、大学生心理委员培训办法 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是特殊的助人工作,心理委员应接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的培训和督导,以掌握必要的心理知识和心理辅导技能。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有学工部颁发《中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未获得《中南大学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的学生不得担任心理委员。
七、大学生心理委员培训方案 课程一:心理健康总结和心理咨询概论(4课时) 课程二: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4课时) 课程三:心理辅导会谈技术(4课时) 课程四: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处理(4课时) 课程五:大学生发展性心理辅导(4课时) 课程六:心理危机评估技术和自杀干预策略(4课时) 课程七:不同流派心理治疗方法简介(4课时) 课程八:结业考试(4课时) 总计:32课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