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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 青少年“仇亲期”的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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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10:0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本帖最后由 墨菲 于 2015-1-20 10:01 编辑

        我儿子从小活泼好动,到了青春期更不听话,你越是让他干什么,他越是不干,气得我总打他,有时甚至用链条把他锁在家里。打着打着,儿子长得比我还高了,开始时他挨打就往外跑,后来开始还手打我。我看着儿子做坏事又无力管他,真是心力交瘁,不知如何是好。
  
        许多父母都有这样的体会,当孩子十三四岁时,总和父母对着干,你让他往东,他偏往西,能持续2~3年。这种“作对”在有的孩子身上表现明显,常把母亲气哭,把父亲气得浑身发抖,在有的孩子身上表现较弱,但一般父母都能感觉到这种“作对”。精神分析理论学家把这段青少年时期称为“仇亲期”。
  
        父母对孩子的这段“仇亲期”应如何进行正确的心理干预呢?除应加强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外,还要注意自身的行为方式对孩子所产生的影响。
  
        在与孩子的情感交流方面父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孩子向你谈他感兴趣的问题时,要集中注意力听,不要似听非听,或者一边做其他事(例如看电视)一边听。如果正在做十分紧急的事,不妨跟孩子打个招呼,取得孩子谅解。

(2)即使一开始就不同意孩子的意见,也要耐心听完,充分了解他们的看法。要以交换意见的方式发表自己的看法,不要唠叨说教而不考虑孩子的意见。

(3)用尊重的语气而不是教训的语气发言。尊重孩子会使孩子尊重自己,教训常常带来反感和对立,只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4)父母要正视孩子自我意识的增长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所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明确指出他们自身尚存的幼稚性、依赖性和认识上的片面性。

(5)家里的事也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他的意见合理或与大人的意见一致,就以他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样可以增加他的“参政(家政)感”和责任感,从而促进家庭关系的协调。

        由于父母自身的行为方式可直接影响孩子的心理发育,故父母在日常行为方面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做出好榜样。俗话说:“身教重于言教。”如果自己要抽烟,就无法说服小孩不吸烟。青少年一般都是根据别人的行为而不是根据言词来学习和评价别人的,当然也包括评价自己的父母。

(2)孩子做的事,不要每件都指手画脚,许多事可以放手让他去独立进行。对需要干预的事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如采取激烈的方式就易于产生隔阂或加深隔阂。

(3)尊重孩子的隐私权。中国的传统是对小孩的隐私不尊重,因此常常出现父母拆孩子的信件、看孩子的日记等情况。这些情况有时会引起孩子的情绪对立,父母应该用关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们。

(4)对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避免做出过分的反应。即使是一次偶然的过火行为,也容易在感情上留下长期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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