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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h—Rafaelsen 躁狂量表(B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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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0:3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倍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ech—Rafaelsen Mania Rating Scale,BRMS)由Bech和Rafaelsen于l978年编制,本量表共11项。
        [项目和评定标准] BRMS中,各项目采用0—4分的5级评分法。各级的标准为:(0)无该项症状或与患者正常时的水平相仿;(l)症状轻微;(2)中度症状;(3)症状明显;(4)症状严重。
        对每一项症状,都规定有具体的工作用评分标准。
       1.动作:(1)动作稍多,表情活跃;(2)动作多,姿势活跃;(3)动作极多,会谈时曾起立活动;(4)动个不停,虽予劝说仍坐不安宁。
       2.言语:(1)话较多;(2)话多,几无自动停顿;(3)很难打断;(4)无法打断。
       3.意念飘忽:(1)描述、修饰或解释的词句过多;(2)内容稍散漫或离题,有意联、音联或双关语;(3)思维散漫无序;(4)思维不连贯,内容无法理解。
4.言语/喧闹程度:(1)说话声音高;(2)大声说话,隔开一段距离仍能听到;(3)语音极高,夹带歌声或噪音;(4)呼喊或尖叫。
5.敌意/破坏行为:(1)稍急躁或易激惹,能控制;(2)明显急躁,易激惹或易怒;(3)有威胁性行为,但能被安抚;(4)狂暴,冲动和破坏行为。
       6.情绪:(1)略高涨,乐观;(2)高涨,爱开玩笑,易笑;(3)明显高涨,洋洋自得;(4)极高涨,和环境不协调。

       Bech—Rafaelsen_躁狂量表.doc (19.5 KB, 下载次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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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1:17: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南昌
谢谢分享,已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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