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搜索
查看: 93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无指导倾听技术—澄清

[复制链接]

1275

主题

1476

帖子

5664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664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18:1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在会谈中有好几种澄清的方式,所有这些都是相同的目的:让你自己,也让来访者清楚,他所说话的准确内涵。澄清也可以让你确定,是否正确倾听和理解了来访者。

  澄清的第一种方式是重申来访者所说的内容,并提出一个相似的封闭性问题,两者的顺序不限。Rogers是澄清的大师:“如果我正恢复正常……最伤人的,是当他告诉你,你只有一个美丽的外壳,其它什么都没有。你常常也是这样看待自己的。这是你所要表达的意思吗?”(Meador & Rogers,1987,P167)

  澄清的第二种方式是在重复中嵌入一个两重问题。两重问题是包括两个或更多可能选择的问题。例如:

  ●“你感到愤怒……或者是其它别的什么?”

  ●“你是在看电影之前还是之后,与你的丈夫发生争执的?”

  正如你所见到的,两重问题的澄清需要咨询师对发现来访者陈述的含义,负有更大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就象多重选择测试一样,咨询师通过提供可能的选择,来猜测来访者的可能反应。

  澄清的第三种方式或许是最基本的。它是在来访者说的话勉强刚好可以听见,而你想确定你听到的是否正确时使用。

  ●“对不起,我没能听清,你能再重复一下刚才的话吗?”

  ●“我没有听清楚,你是说要在会谈后回家吗?”

  在会谈中,当你没有清楚地理解来访者意思时,当你的来访者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或是为什么会说时,甚至当你对他人或你自己在说什么毫无头绪时,有时合理的反应是等待,就如Luborsky(1984)的建议的那样,等待理解自动出现。然而,有时准确地澄清来访者所谈论的内容也是很必要的。当来访者想澄清你所说的话时,也是如此。

  Brammer(1979)提供了两种澄清的原则,第一,“接受”你“不清楚”来访者所谈的内容。第二,“尝试复述或是请求澄清,重复或是解释”(P73)。请求特别说明或举例是很有用的,因为它将鼓励来访者谈论一些具体、明确的东西,而不是抽象、含糊的。

  从咨询师的观点来看,当决定是澄清还是等待时,需要考虑两个主要因素。第一,如果信息是微不足道的,或与治疗内容无关的,最好等待来访者自己转向丰富的领域。澄清这些与会谈目标没有什么关系的次要细节的话,无疑是对有效会谈时间的浪费。例如,设想一下来访者说:“我养女的祖父与我的父母很少、甚至没有什么接触。”这里出现了一个咨询师安静地倾听的绝好机会。如果试图澄清的话,将会在遥远的家庭关系上纠缠5分钟(或更长)。来访者自发地闲扯遥远的家庭关系,常常是其回避个人内容的标志。你不该澄清,或是做出其它反应,这些将增强这种回避模式。

  第二,如果正在讨论的信息是重要的,但表述得不够清楚,你无法理解,你有两个选择:

  ●稍稍等一下,看来访者是否会自己表达得更清楚。

  ●立刻澄清来访者言语的本质内容。

  例如,一个来访者说;“我不知道,她很不同。她看我的样子与其她女人不同。其她人缺少……一些东西,你知道的,眼神,通常你能感觉到一个女人看你的眼神,不是吗?也许还有其它的什么,一些我总有一天会明白的东西。”一个恰当的来访者澄清可以是:“她看上去不一样,可能是她看你的眼神,或是一些目前你还无法理解的东西。你说的是这意思吗?”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6

帖子

67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67
QQ
沙发
发表于 2015-4-30 12:19: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宜宾
谢谢分享,我现在正在学习人本,希望能多交流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3

帖子

163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3
QQ
板凳
发表于 2016-11-18 10:09: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甘肃兰州
有收获,谢谢分享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查看提醒
查看提醒
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962110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免责声明:论坛发布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交流使用,如果有侵犯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署名、改正或删除,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QQ| 手机版|小黑屋| 心理老师大本营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1( 沪ICP备13015608号-3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1259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