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host 于 2015-12-1 10:08 编辑
为了加强学校对心理辅导的工作管理,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赏罚分明,特制定心理辅导教师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按德、能、勤、绩四块内容对各班心理辅导教师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各班心理辅导教师。 3.具体考核办法: 由学校心理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最后考评成绩。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德:满分20分 1.助人精神:直接或间接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扰;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2.奉献精神:以身为心理辅导教师为荣,对心理辅导活动工作有极高的兴趣;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3.工作态度:踏实肯干、积极主动;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能:满分10分 1.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后考核效果: 85分以上评定为5分;75~85分评定为4分;60~75分评定为3分;60分以下评定为1分。 2.沟通能力;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勤:满分30分 1.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每次必到评定为10分;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评定为6~9分;请假次数为3~5次,评定为3~5分;无故缺席1次,评定为2分;无故缺席2次,评定为1分。 2.协助学校发放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3.学校所需材料及时上交,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4.将学校关于心理健康的一些活动及时通知给同学;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注:(1)会议、培训和活动中累计3次无故缺席将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辅导教师资格 (2)出现4次资料没有及时上交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辅导教师资格 绩:满分40分 1.班级心理活动的组织;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2.心理健康任务的完成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5分,满分为15分。 3.档案的完成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4.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做出特殊贡献情况(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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