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因素
2.1 学校教育机制的不完善是青少年自杀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
首先学校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学校只关注学生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只关心学生学业而忽视心理发展,只满足学生物质需要而忽视心理健康需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原本可以被消灭于萌芽状态的青少年心理异常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自杀迹象没能被及时发现而酿成悲剧。另外,我国的学校教育尚缺乏对学生生命价值的正确引导和对青少年正确生命意识的培养。青少年自杀的复杂原因背后,实际上是寻求一种关爱、平等与尊严,只是他们不清楚他们所采取的这种方式是结束了自己鲜活的生命。由此看来,教育青少年用客观的态度看待生命和死亡现象,从而更加热爱生活,珍惜尊重生命是预防青少年自杀的必要措施。
2.2 学业负担加重,学习环境的不愉快也将导致青少年自杀
这一原因正成为近年来青少年自杀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学校教学竞争机制的引入,考试分数、排名决定一切荣誉,高考独木桥优胜劣汰,这一切都告诫学生要想出人头地只有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是唯一的出路,这无疑将给青少年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另外,除了学习本身的压力之外,人际关系紧张,家庭条件贫困,感情受挫,遭到诬陷或被人误解,患了自以为严重的或难以启齿的疾病,以及老师不当的教学方式等因素均可导致学生产生紧张、焦虑、自卑、委屈、退缩、恐惧等心理问题/或障碍,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3、家庭因素
家庭关系是否和睦,家庭结构是否正常,家庭成员是否健康,家庭事务处理是否民主,这些都影响到青少年身心是否能健康的成长。有研究表明,不良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家庭环境是青少年产生自杀意念的重要因素,其中自杀的青少年所处的家庭心理环境比对照组差,尤其是反映家庭亲密度和矛盾性两个指标上更加明显。正常健康的家庭环境可以给人带来最基本的安全感和社会支持,相反,畸形不良的家庭关系会给人留下长期的阴影和恐惧,因为家庭是与每个人关系最密切的社会组织,父母长辈的言行对每一个青少年产生的影响都是最深远最难以磨灭的。许多研究显示,家庭中有自杀史的青少年较其他人更具自杀的危险性,更易在挫折面前选择自杀方式。此时家庭成员的行为模式就可能成为他们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成为他们采取自杀行为的额外危险因素。
此外,父母的教育方式和期望水平与青少年自杀行为有一定相关性。过严的要求或过高的期望都会增加青少年的心理压力,一旦达不到父母的要求和期望,有人就认为自己无用,对不起父母或怕遭父母的责备,因而选择自杀的方式。反之,溺爱的教育方式也会带来诸多的消极影响,形成他们的脆弱、依赖、自我中心等性格,增加了遭遇挫折的机会,也大大降低了他们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同时,青少年是否能从家庭中获得情感支持和物质方面的支援,尤其是在遇到挫折等应激状况下,是否有来自家庭的良好社会支持是影响自杀危险性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处于心理严重失衡的氛围中,又没有人和组织帮助他拂去阴影,极可能造成心理崩溃,甚至选择自杀。青少年选择自杀行为是缺乏精神力量的结果,即缺乏社会支持力量,如果能够及时地从父母家庭获取这种有效支持,那就可以避免好多悲剧的发生了。
对于青少年自杀事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应该营造一个和谐绿色的环境,杜绝青少年自杀事件的发生;学校更应该加强教育机制的改革,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家庭更是青少年的心灵支柱,和睦的家庭生活更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对于那些心理有偏差的青少年,家长更应该重视,可以多向心理专家进行青少年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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