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你也是蘑菇嘛 于 2015-9-11 14:01 编辑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爆料称,福建霞浦一名女童,不仅长期遭受亲生父母虐打,还被用狗链锁住。尤其是,9月7日,网传在警方介入处理后,该女童被其父母领回家后,再遭暴打并附头部受伤。
儿童遭遇家庭暴力的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儿童甚至因此夭亡,让人无限痛心。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时,相信不少人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父母对自己的亲骨肉能下得了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虐待儿童的父母的心理以及虐待行为对孩子的伤害。
虐童事件中施暴者的心理
心理一:生存压力让孩子们成了他们的“出气筒”
当生存压力过大,父母缺乏情绪管理的能力,找不到压力释放的正确渠道,调皮的孩子就会很容易成为他们的“出气筒”。
心理二:施暴者往往受过父辈的施暴,他们行为来源于原生家庭的“潜心理”
所谓原生家庭,就是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的家庭。现在很多家暴中的施暴者的行为,更多是来源于其原生家庭,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他们小时候也挨打过,小时候也曾受到过伤害,长大成人,当他们自己有了小孩时,他们就会从一个家暴的受害者演变成一个“施暴者”,这是一种成长过程中的“潜意识”的心理行为,除此之外,他们也往往受到父辈们“棒子”思想的影响。
心理三:“孩子是自己的”的强权教育的“霸意识”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终生的老师,更是孩子永远的榜样,家长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或许正是这样一种心理,让很多家长会有一种“孩子是我自己的”的强权教育的“霸意识”,而缺乏一种正确的家庭教育意识与方法,在教育孩子上,他们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忽略了孩子其实更承载着许多他们的愿望与梦想,比如传宗接代,等等,只把孩子当做自己的“私有”;也忽略了孩子的主权意识,孩子从出生那一天就是一个独立的人,法律也赋予了他们最起码的生命健康权利,而这一点正是被施暴者所据为己有,感觉到打孩子就是在自己的东西一般,毫无一点悔意。
心理四:法律对“家暴”的制止不力,他们就有一种“侥幸心”
当今我国虽有《未成年保护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明确有保护孩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能给到施暴者以法律制裁的,还不足以严厉,而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孩子就彻底成了“牺牲品”。更何况,在我们的周围,绝大多数人遇到“家长打孩子”的事情时,都会助手旁观而认为是别人家的家事,自然,家暴发生的场地也是在家里,注定了它的隐蔽性,也给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即便有伤也在孩子的身上。
心理五:孩子幼小不敢反抗,其他家人不敢吭声,助长了施暴者的“惯性”
纵观虐童案,绝大多数施暴者施暴行为都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天、两天,而是长期的、习惯性的。这是因为作为受害者的孩子年幼不敢反抗,其他家庭成员迫于施暴者的暴躁脾气而不敢吭声,害怕离婚等,甚至还为其教育手段叫好,都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也纵容了他们养成了打孩子的“惯性。其实,家庭暴力,无论受害者是孩子还是大人,第一次处理家庭暴力的方式特别重要,几乎能成为这个家庭往后固定的“化解模式”,很多时候,只要受害者本人或其他家人敢于出来反抗,或采取向邻居、长辈求助、报警等方式都能够及时的制止住施暴者的行为,而避免悲剧的发生。
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心理影响
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使孩子郁闷
家长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成为孩子郁闷的“罪魁祸首”。每个孩子都有下列四种需要:首先就是父母的爱护和关怀,而不是父母的责怪和打骂;第二点,被他人接受,被他人尊重;第三点,得到别人的赞赏;第四点,在家里有地位。而滥用体罚会破坏孩子的这些心理需求。
滥用体罚会丧失惩戒效果
体罚作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手段,如果滥用,父母动辄就是几板子或几巴掌。打孩子打惯了,习以为常了,孩子对打也就没有了惧怕。孩子一旦对打失去了惧怕。
滥用体罚还会使孩子学习错误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打孩子绝对不是什么好的教育方法,只会是对孩子的一种个性压抑,尤其是给孩子造成一种错觉:弱者要服从于强者,暴力可以解决问题,这是很糟糕的。孩子往往会从父母那里学会了“以暴制暴”,学会了“打人经验”,染上了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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