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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立法之后的一些争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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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6:0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浦东新区
       争论4--
       我觉得这既是对来访者负责,也划分清楚了我们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我们的工作范围,也是对心理咨询师的保护和挑战。不负责任,超越权限的咨询和治疗将受到法律的制约。

       争论5--
       这是一部由精神科医师主导的“精神卫生法”,明显有抑制心理咨询发展的意图。但是形势比人强,社会的需求并非一部法律能遏制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民间发展将一如既往,强势向前推进。精神药物滥用的谋财害命现象将日益被民众看清并唾弃、
院校派、主流体系内的心理学家们的封闭和纯粹,吃着纳税人供给的的俸禄,逍遥于书本自恋之中。未能言所当言,导致这部法律的医学倾向,心理学命该在“痛苦中成长”,醒醒吧,中国心理学界!

        第三,我的观点
            
        1 、这部法律是我们国家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证明”了心理咨询与治疗对精神疾患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完全出乎了本部法律主要支持者(卫生部) 的意料,也没有被学院派心理界发觉,更没有被国家立法部门注意到。原因很简单,这就是--如果心理咨询与治疗没有作用,为啥法律要严格规定不允许心理工作者为精神疾患病人服务的,如果没有效,也就不会引起人的注意。正因为太有效了,引起有关部门的利益的眼球了。所以从这点讲,这部法律第一次“伟大的”"证明"了心理咨询与治疗对精神疾患者的的巨大作用。(既然有人看不懂这段是高级黑,哎,智商永远是硬伤。)                       
        2、 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对于不负责任假冒伪劣,打着心理师旗号的人是一个警钟。
        3、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疾患的来访者的权利是一个保护。
        4、目前我国精神卫生与心理卫生的现状是,精神卫生部门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普遍心理治疗技能不足,甚至不信任心理学的作用;心理卫生人士具备精神医生资格,且相信心理治疗的作用,并具备心理治疗技能的人士极少,少到每个省会城市也就几个人,全国也就几百人的数量根本无法满足精神疾患也需要心理治疗的现实。
         5、最终我国精神卫生与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的发展方向一定是更多的精神卫生部门的人员和精神医生更多的接受心理治疗的理念,并在临床上积极运用;同时更多的从事心理卫生的人员提高技能、规范职业、受法律和行业管理,待到国家认可之后,获得对精神疾患的辅助治疗与咨询的权利。也就是最终将走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目前精神卫生治疗的现状。

       最后,总结一下,广大心理工作者在技能不足、鱼龙混杂、行业约束与管理缺乏的现状下,不能去责怪国家收紧了袋子。十年来,中国心理咨询疯狂非理性发展的好日子--第一季结束了,这意味着我们将迎来更规范、严谨、制度化的心理行业发展的第二个季,这一季也暂且估计十年吧,等骗子们、浮躁的心理师们淘汰或离去之后,苦练内功的中国的心理咨询行业也必将会迎来黄金的第三季。那大概是12年后了,那时中国人接受心理咨询的意识增强,淘汰生存下来的、练好内功的心理咨询师们的事业也会蓬勃发展,最终,精神科医师也不再需要和心理咨询师互相抢饭碗,互相提防,而是互相紧密合作,更好的为精神与心理疾患的来访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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