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搜索
查看: 6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癌症恐惧症案例(二)

[复制链接]

249

主题

373

帖子

123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35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1:3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他又在逃避什么?帮助当事人寻找和领悟恐怖情结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事人克服心理障碍的关键。
  1) 运用精神分析疗法的“践悟技术”
  运用此技术引导当事人从潜意识层面深刻分析自我及自我所面临的问题,使当事人领悟到自己对癌的恐怖反应是其强迫型人格对现实不良适应的结果,是对焦虑的一种自我防御反应。当事人对癌的恐怖回避反应以及强迫行为、仪式动作是一种幼稚的逃避行为,进而促使当事人勇敢地面对和积极解决自我和自我面临的问题,不再逃避。
  2) 运用行为疗法的“系统脱敏技术”和“思维阻断技术”
  首先为患者提供了一个详细的行为训练计划,并取得了患者的认同。该计划主要包括3项内容: 4周的暴露训练; 4周的反应阻止训练;家庭作业和自我管理内容要求。
  在实施暴露治疗的操作过程中,主要采取了系统脱敏技术:让患者接受一个“手脏”了的现实,把一块带有“细菌”的纱布放进患者手里,要求暴露1小时,在患者体验焦虑期间不允许洗手,并要求患者每10分钟报告1次焦虑感受,直到患者不再有明显焦虑时,才允许患者洗手。
  在进行暴露训练的同时还配合使用了思维阻断技术。当事人在接受1小时的暴露治疗过程中,往往会因关系联想而产生强烈的焦虑体验,这时配合使用思维阻断技术,主要作用是阻断当事人的关系联想,减缓焦虑感受,延长暴露时间,具体操作是:在当事人出现关系联想后,引导当事人运用计算机键盘的“回车”原理,进行“回车”训练,要求当事人停止当前的关系联想,并对刺激变量重新赋意,进而产生新的选择行为,建立新的反应模式,改变自己的经验感受。同时还鼓励当事人把这种“暴露”训练、“回车”训练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管理。
  3) 运用积极生存疗法(森田疗法)配合使用情绪认知技术
  此技术可以改变当事人的非理性观念,引导当事人主动为改变自我感受而采取积极行动。明知某种行为是无意义的,但就是控制不住地要去做,神经官能症患者的这种通常感受,主要是由当事人的非理性观念造成的,就好像孙悟空与另一个自己(自我的孽障)在斗法。改变当事人的非理性观念,促进当事人人格的健康成长是改变当事人症状感受的关键。
  通过认知分析发现,当事人的非理性观念主要有3种表现形式: ( 1)绝对确定。一切“脏”的东西都有可能存在“癌病菌”,如果我不能确定,就必须逃离它们。(2)绝对控制。我必须控制自己每次洗手要在20下以上,穿衣服要反复多次直到符合了自己要求的那种意思才行,一旦失去控制就意味着灾难,我就会崩溃。( 3)自主思维。凡是与癌有关的东西,我都会感到不舒服、恐慌、焦虑。
  安全感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但从现实角度看,绝对安全感是不存在的。积极生存疗法(森田疗法)的基本原则是:顺其自然,为所当为。
  首先,帮助当事人消除原有的非理性观念,建立合理的、理性观念。(1)意识不能决定物质,与其庸人自扰倒不如勇敢面对。(2)态度影响行为,与其自我强求倒不如顺其自然,坦然地承担“灾难”。(3)行动改变感受,与其关注症状倒不如为所当为,主动采取积极行动。
  其次,为便于当事人在自我管理过程中更好地贯彻“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治疗原则,配合运用了合理情绪疗法的“情绪认知ABC模式”技术,使当事人进一步认识到,恐怖事件并不必然产生恐怖反应,当事人对恐怖事件的态度会影响当事人的主观体验;当事人不是因为焦虑、恐怖而产生回避反应,而是当事人的逃避行为(态度)加重了自己的恐怖、焦虑感受。如果当事人改变对恐怖事件的态度, 不再逃避,那么,结果就会发现:没什么可怕的事情出现,虽然有些不舒服,但自己还是能战胜自己的,多次实践之后,自信心就会逐渐增强了。
  面接治疗1个月后,当事人的焦虑、恐怖情绪有明显减缓。从第2个月开始,面接改为每周1次,咨询内容以人格辅导和家庭作业、自我管理指导为主。3个月后,当事人癌恐怖回避行为和强迫行为、仪式动作基本消失。一个学期后追踪调查,当事人已完全恢复正常,情况良好。

  9、预后和评价
  认知领悟在治疗过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引导当事人进行病源分析应以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与隐私为前提,认知是手段,领悟是目的。在认知领悟治疗的总体框架下,一些具体的心理学技术的运用对治疗是有益的,但就大学生患者而言,及时给予心理健康辅导,促进其个性成长远比单纯地使用心理学技术更重要。


欢迎您来到心理老师之家,请您遵守法律法规。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管理员及加入官方QQ群交流,文明发言共同学习成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查看提醒
查看提醒
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962110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免责声明:论坛发布的所有资料仅供参考交流使用,如果有侵犯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署名、改正或删除,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QQ| 手机版|小黑屋| 心理老师大本营  

Copyright © 2001-202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1( 沪ICP备13015608号-3  沪公网安备31010702001259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