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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心理专家:成年人都应该从"摔童事件"中反思自己 [打印本页]

作者: 司马如花    时间: 2014-10-11 12:01
标题: 心理专家:成年人都应该从"摔童事件"中反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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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专家:成年人都应该从"摔童事件"中反思自己
(转载)
   
  1岁半的男婴被奶奶误留在电梯,被电梯里的小姑娘抱起。电梯关闭后,小姑娘却把男婴摔到地上猛踢。男婴奶奶追到25楼,找不到孙子。小姑娘还拍拍老人说“阿姨不要着急!”之后,孩子被找到,浑身是血地躺在小区楼下,生命垂危。(综合媒体报道)

  消息传出后,舆论瞬间被点燃了,愤怒的网友留言不绝于目。腾讯微博认证资料为当今中国最活跃的专栏作家之一连岳认为,小女孩摔打男童,跟社会教育都无关,她就天生的罪犯,小概率事件。认为小孩全是纯洁动物的,可能忘了童年生活。

  但也有网友对此观点表示保留意见,部分网友认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应该非常重要,在该事件中如果非要把责任推到一个10岁的女孩身上,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就出问题了。

  德州华夏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韩明芳认为,在该事件中,如果我们仅仅是讨论女孩是不是该承担法律责任,那类似事件还有可能发生,韩明芳认为,我们在关注被害人的身体健康的同时,作为成年人更应该反思自己,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什么事都有前因后果。

  韩明芳告诉中国山东网记者,从社会学习论来看,人类行为多是模仿习得的,行为活动表现了内在的心理状态,儿童很多态度的获得,往往是模仿父母或与他关系密切的人的结果。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家长严厉或过度放纵或过于迁就溺爱,不仅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影响孩子形成健全健康的心理。这个十二岁女孩子的行为背后有一套非常复杂的心理形成机制,遗传、环境、学习都有影响,不是单一因素的结果。

  韩明芳说:社会学习论认为,侵犯行为是习得的,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条件。挫折可能引起侵犯,也可能导致个体的冷漠与畏缩,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女孩行为的形成还需要了解其成长过程中和父母的互动模式以及在学校接受到的教育情况。(张春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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