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标题: “狼老师”带给我们的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Aria412    时间: 2014-7-21 13:31
标题: “狼老师”带给我们的思考
“狼老师”带给我们的思考
◎ 文/编  乌江

      导读:九龙坡一老师多次性侵13岁女学生,每次给几十元零用钱。目前该“狼老师”已被批捕。

      昨天,九龙坡区检察院称,该区一名老师性侵犯一名不满14岁的女生,已被批捕。  

  学生红红(化名)现在读初一,冉某是她小学时的班主任,两人一直有联系。2月底,红红联系冉某称,自己想买一款智能手机,冉某回短信称可以,但平时课比较多,没有时间见面。  

   3月3日上午8时许,冉某的老婆外出了,他给红红发短信约她到家里来玩,顺便商量买手机的事。红红坐公交车到白市驿后,冉某将她带回家中,并在厕所对红红进行了性侵犯,导致红红下身大量出血。事后,冉某说等红红长大了,再给她买手机,并拿了150元给红红,让她自己打车回家。  

  当天中午,红红的妈妈回家,看到女儿蹲在厕所,地上和腿上沾满了血。她赶紧将女儿送到医院。随后,红红告诉妈妈自己被老师性侵犯,红红的妈妈向警方报了案。当天,警方将冉某抓获。红红说,她记不清和冉某发生过多少次性关系,每次都是冉主动提出。事后,冉某会给她几十元到100元的零用钱。

      看到消息后是平静还是震惊,无法表达。因为这样的事例绝不是一例,自从余入教师队伍以来,都知道好几件了。所以,谈震惊也算不上,说平静更不成。我只能是义愤填膺,为受害者鸣不平。为我教育系统有此老师而扼腕叹息!连畜生都不如的人配当老师吗?简直是对老师这职业的玷污。他魂灵深处可知否?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此,我们面对的是稚嫩的孩子们啦,是祖国的未来,真的教师的职业不能像其它行业那样不洁啊!

      如此老师,良心何在?如此老师,人性何在?如此老师,该当何罪? 虽然九龙坡检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即使把冉某判刑,都不能抚平受害者心灵的阴影和创伤,在短时间都不能洗涤净教育这块神圣的净土地。

      为何13岁受害者红红被多次性侵犯而沉默?为何做家长的不告诉孩子一些关于性侵犯的防范措施?为何学校没有这方面的教育防范?为何教育部门还有品德如此低劣的教师入列?

      此事,看似简单,仔细想想还有诸多原因所致。 首先,家庭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孩子性防范措施。特别是当母亲的平时就应该教会孩子怎么防范性侵犯。 其次,教育行政门把关不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及早对那些品行习惯差的教师逐出教育行列,且若对单位造成影响者对其所在单位领导降级或取消单位评级晋升资格,形成社会舆论,让他形成众死之乱,人人鄙视和唾弃。

      再次,学校缺乏性教侵犯方面的教育课程。可能很多学校都没有开展性教育和性防范的课程,当然包括我自己所在学校也未开设。但我们做班主任的应该凭自己的直觉和经验讲解一些最基本的性侵犯及性侵犯防范措施,特别是做过几年班主任的都知道,现在女孩子性发育提前到十岁,故女孩子一上中学性发育就成熟。

      我每学期都会根据学生情况对她们讲解一些关于恋爱和性教育方面的知识。

      比如性侵犯。首先让她们知道什么是性侵犯?性侵犯就是女孩子被成人通过武力、欺骗物质诱惑等方式强暴,性虐待等都属于性侵犯。给她们讲清最令人心痛的是性侵犯并不只限于陌生人,有些可能是我们身边最信任,甚至有些朋友充分利用孩子对自己的信任和崇拜进行性侵犯。

      其次,怎样防止性侵犯?尽可能避免黑夜单独外出。比如,外出父母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告诉父母的路线、时间和电话等内容;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特别是陌生人),不接受不十分了解人的钱和财物;不要轻易让外人进屋。即使是你比较熟悉的人,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外出;不要出入歌舞厅、宾馆等场所。

      最后,告诉她们遇到性侵犯后怎么办?1、报警 寻求110援助。2、去医院就诊。3、积极寻求心理帮助。(父母和老师)

      最后,事件中的受害者红红自己或许也有责任。自己遭到多次性侵犯,都没有告诉父母或其它人。最关键的是每次受到侵犯后都会给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的零花钱,说明红红想贪图便宜。毫无疑问,想占便宜者,必受害。

     大家都行动起来,杜绝此类惨剧在教育这块净土地上重演。

作者: sunshine    时间: 2014-7-28 10:24
太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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