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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的建构(一) [打印本页]

作者: 范小成    时间: 2014-7-9 11:37
标题: 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的建构(一)
本帖最后由 范小成 于 2014-7-9 11:48 编辑

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的建构
                        ——浙江省永康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研究
徐中收

       一、引言
       学校心理辅导也称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20世纪教育改革中出现的新观念,它作为现代学校的一个标志,逐渐受到教育研究者和工作者的关注。在我国大陆地区,随着1999年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发,很多学校逐渐开始尝试开展学校心理辅导。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系统而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成为学校心理辅导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促进和加快了心理辅导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开展。

       然而,由于学校心理辅导在我国大陆地区起步较晚,积累的经验毕竟还是有限的。虽然,我们可以看到各级各类学校重视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从整体上看,我国大陆地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还是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缺乏明确统一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换言之,从区域教育或整体管理角度看,学校在如何开展心理辅导上依然存在着随意性、盲目性和缺乏规范性、统一性、科学性、实效性。另外,虽然各级各类学校均开始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体现在学校没有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其负责人没有明确的责权和地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往往是孤军奋战,没有吸引广大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积极参与。因此,目前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依然没能像学科教育那样受到广泛的重视,而是作为教育的辅助因素。

       因此,如何使学校心理辅导获得学校领导的充分重视并得到保障,从而纳入到学校教育正常轨道,并在素质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积极努力的方向,也是本研究期望解决的问题。国外与台湾的学校心理辅导经验告诉我们,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在心理辅导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有效促进学校心理辅导的顺利开展。本研究试图通过探索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建设,建立有效的学校心理辅导网络和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稳步发展。

       二、实践探索
       我们以永康市为实践基地,开展学校心理辅导行政实践研究。具体实践如下:
     (一)构建永康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工作网络在“一级工作机构”中,市教育局成立“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指导、评估、督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在“二级工作机构”中,各学区辅导中心、市直属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工作;在“三级工作机构”中,各中小学成立“心理辅导室”,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运行与实施。

     (二)建构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的权责体系永康市教育局把心理辅导室作为学校的一个独立部门来设置,使之成为一个与教务处、政教处、科教处、总务处并列的处室。永教教[2004]44号《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心理辅导室主任可以确定为学校中层领导”、“学校心理辅导室对学校校园环境的建设、师生心理环境的创设、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具有参议权,负有帮助其他教师掌握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并指导他们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的责任。”

     (三)建构中小学心理辅导行政法规制度。自2002年10月至2009年12月月底,永康市教育局共出台了25个文件,使永康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化。文件分为三类:一是指导性文件,比如《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此文件包括5个附件,《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及管理办法》、《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试行)》、《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员任职资格及优秀心理辅导员评比办法》、《永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主任任职基本条件、职责》,《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的意见》,《永康市学校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等;二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包括提高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教育能力的文件,如《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以及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如《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员上岗培训的通知》;《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心理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等;三是评估考核性文件,比如《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的通知》等。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在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暨永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精心组织下,永康市开展了多维培训,鼓励自主成长,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一定心理健康理论水平又有一定辅导技能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①抓领导,转变管理理念。在校长培训、学校教导主任等中层领导的培训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②抓教师,提升综合素质。做到四个结合: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把师德教育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把教师心理健康与新教师培训相结合;把新课程理念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③抓骨干,优化辅导队伍。除了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到北京、上海、杭州、宁波、金华、富阳、温州、舟山等地参加各种学术会议、经验交流会、短期培训班以外,永康市还组织了教师参加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学习。另外,永康市与浙江师范大学心理研究所合作举办“永康市心理辅导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以培训教师如何开展心理活动课和个案辅导。

     (五)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
      永康市教育局要求学校确保心理辅导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永教教[2006]11号《永康市学校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方案》要求各学校建立比较完整的、功能较全的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室要有心理咨询室、心理活动室、心理阅览室等。从2004年开始,永康市就开展了三级心理辅导室等级评估工作。考核100分制,A级为优秀心理辅导室(评分90分及以上),B级为良好心理辅导室(评分80分及以上),C级为合格心理辅导室(评分70分及以上)。考核内容有8大指标,共30个子项。8大指标是:组织建设、宣传工作、辅导设施、个别辅导、团体辅导、档案管理、科研工作、促进改革和完成工作。目前,以机关幼儿园、大司巷小学、人民小学、民主小学和解放小学、永三中、永一中以及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的、覆盖幼儿园到高中的特色心理辅导室群已初具规模,正在发展壮大。(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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