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老师大本营

标题: 惩罚强度与惩罚时机之间的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sasha    时间: 2014-6-30 14:43
标题: 惩罚强度与惩罚时机之间的关系
       一般认为,在阻止儿童的错误行为时,较轻的惩罚形式不如较重的惩罚形式有效。但是,某些过重的惩罚形式往往带来一些其他结果。研究表明,较重的惩罚会使儿童回避并远离惩罚者,在未来也不愿听从惩罚者的指导甚至引发儿童的高度焦虑感。对动物的实验研究一致表明,极其轻微的惩罚通常不会把“不恰当”的行为反应永久消除;然而中等强度的惩罚则常常有助于抑制被罚的行为,而极其强烈的惩罚对于完全消除某种已经习染成性的反应非常有效(Solomon,1964)。实际上,研究者还提出,惩罚的强度与惩罚的时机是相互作用的。帕克(Parke,1970)提出证据表明:只有在惩罚的强度比较轻微时,晚惩罚才比早惩罚效果小,而儿童对于强度大的惩罚十分敏感(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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