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氏于一九四二年所作的书《辅导与心理治疗》(Counseling and Psycherapy)奠定了这治疗法的基本概念。当时它常被称为非指引式辅导(non-directive therapy),因为罗杰氏强调辅导员要避免表露个人的看法和意愿,要尽量减低自己对当事人的影响,免致妨碍当事人的自然成长;所以,当时的治疗法提倡辅导员接受当事人,与他建立一个融洽、宽容和不带批评性(non-judgmental)的气氛,以及信赖当事人能以他的内在资源来协助自己。所着重的技巧乃是澄清(clarification)当事人的意念,表达对当事人的基本同感(primary empathy);这产要是透过一些留神的技巧(attending skills),如解义(paraphrase)和情感反映(refkectuion of feelings)所达成(lvey, lvey and Simek-Downing,1980)。另一方面,此时的非指引式辅导员亦避免采用一些指引性的技巧,如问题、批评、演绎(interpretation)、纪录个案历史、心理测验和诊断(diagnosis)等方法。
罗杰氏认为人的自我概念决定了接受和处理经验的方式和态度。首先,我们看看一个理想的情况:若我们的“现实经验”与“自我概念”是互相符合的话,我们对这经验是正面的。例如:一位自觉钢琴造诣很深的女孩子会相信自己在公开赛中有良好的表现。若她在公开赛中得奖,她会很高兴地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得奖这“现实经验”会加强她认为自己是很有弹琴天份的“自我概念”。我们称这种情况为“自我概念与经验达成一致”(state of congruence between self-concept and experience),这种情况是一个很完美的境界。
以上提到的和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反映出自我概念与经验之矛盾(state of incongruence between sdlf-concept and experience)。这种情况可产生于好与坏的经验中。很多接受辅导的当事人都有较低的自我概念,惯于否定或拒绝接受别人给他们的赞许和欣赏,惯常地压抑自己内心良好的感受。